1. 引言

在某些场景下,邮件发送方可能被要求或强制向大批量受众发送邮件——即便这些邮件极大概率会表现出糟糕的投递指标(如退信率和投诉率飙升)。这类邮件并非用于常规营销或事务通知,而是常规规则之外的例外情况。高风险发送的典型例子包括:数据泄露通知、产品召回通知、健康与安全公告,以及其他可能需要发送给此前已被屏蔽或退订的人员的通知。

高风险邮件旨在告知用户某个重要的政策变更,通常包含帮助用户减轻潜在损害的信息、提供协助,或发送与其账户相关的非商业性通知(例如:提供密码重置服务、免费信用监控服务等)。

虽然各组织需要自行判断是否有必要发送高风险邮件,但应当权衡这类邮件的潜在滥扰性及其发送频率,采取措施确保不过度侵扰收件人。本文档旨在帮助发送方确保有价值的信息能够最大可能地送达收件人,同时将打扰降至最低,减少对用户和收件方邮箱提供商(MBP)的不必要干扰。

2. 发送高风险邮件前的准备工作

与邮箱提供商(MBP)的事先沟通

在确定需要提前通知的邮箱提供商时,应从各 MBP 的优选联系渠道入手(例如:postmaster@mailboxprovider.com,或各 MBP 的 Postmaster 联系页面)。应将个性化的提前通知发送到与本组织最相关、最重要的 MBP 处。在适当情况下,也可通过个人联系人向相关行业组织发送通知,具体方式应由发送平台及负有通知责任的组织自行决定。

发送方组织的任务

邮件服务提供商(ESP)的任务

3. 结论

向大批量受众发送强制邮件需要精心规划、与收件方充分协调,并进行正确的技术配置,以确保这些重要信息能够到达预期收件人手中,同时将对邮件生态系统的干扰降至最低。

国内场景补充

等保 2.0 数据泄露通知要求

根据中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保 2.0,GB/T 22239-2019),网络运营者在发生数据泄露等安全事件时,应当及时向用户履行告知义务。等保 2.0 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运维管理"层面要求组织建立应急响应流程,包括事件通报机制。对于邮件系统运营方而言,这意味着必须建立能够在大规模安全事件发生后快速、可靠地向所有受影响用户发送通知邮件的技术能力。

工信部相关通知义务与监管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及相关通知中明确要求电信和互联网企业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事件通报机制。当发生涉及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的安全事件时,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受影响用户,并告知用户已采取的补救措施和风险缓解方案。

此外,工信部发布的《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对邮件发送行为也有明确规范。在开展强制通知类邮件发送时,应当注意规避与反垃圾邮件法规的冲突——建议通过独立的通知专用域名和 IP 通道进行发送,并在邮件头部和正文中明确标注通知性质,避免被接收方邮件网关误判为垃圾邮件。

综合来看,国内组织在实施大规模通知邮件发送时,除遵循 M3AAWG 上述最佳实践外,还应同步满足等保 2.0 的事件通报时限要求,并与主管部门的监管通报流程衔接,形成合规、高效、对用户侵扰最小的通知邮件发送方案。

引用本文

ztpop.net 知识库编辑. "M3AAWG 强制邮件批量发送最佳实践" ztpop.net 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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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M3AAWG Best Practices for Sending Mandated Emails to Large Audiences, 2020, © M3AA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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